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掏鸟窝判十年

编辑:列表君 时间:2024-01-14 14:08:59来源:列表在线网

大学生掏鸟窝被判10年事件经过:

1、10只鸟卖给三个人

2014年7月,小闫在家乡辉县市高庄乡土楼村过暑假。7月14日,小闫和朋友小王发现村外树林里有鸟窝。于是二人拿梯子攀爬上去掏了12只小鸟。饲养过程中逃跑一只,死亡一只。

后来,小闫将鸟的照片上传到朋友圈和QQ群,就有网友与他取得联系,说愿意购买小鸟。小闫以800元7只的价格卖给郑州一个买鸟人,280元2只的价格卖给洛阳一个买鸟人,还有一只卖给了辉县的一个小伙子。

2、再次掏鸟引来警察

7月27日,两人又发现一个鸟窝,又掏了4只鸟。不过这4只鸟刚到小闫家就引来了辉县市森林公安局。第二天两人被刑事拘留,同年9月3日二人被逮捕。去年11月28日,新乡市辉县市检察院向辉县市法院提起公诉。新乡市辉县市法院三次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经权威部门鉴定,他们掏的鸟是燕隼,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今年5月28日,新乡市辉县市法院一审判决,以非法收购、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小闫有期徒刑10年半,以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小王有期徒刑10年,并分别处罚金1万元和5000元。新乡市中院二审维持原判。

小闫的家人11月30日透露,他们已替孩子请了律师,希望能启动再审程序。

扩展资料:

《刑法》第341条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从法律的角度来说,小闫的情节是属于特别严重的。辉县市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认为,“被告人闫某在判决宣告以前犯有数罪,应予数罪并罚。”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网—大学生暑假掏鸟窝被判10年

不重。

“被告人闫某是“河南鹰猎兴趣交流群”的一员,曾网上非法收购1只凤头鹰转手出售;被告人在网上兜售时特意标注信息为“阿穆尔隼”。因此,闫某应该知道,他抓的是燕隼,这说明他主观上是有故意的。”

“根据最高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隼(所有类),6只到9只就是情节严重的,须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0只以上的,属于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闫某和王某一共抓捕和出售了16只燕隼,属于情节特别严重。因此,站在法律的角度,对他们判处10年半和10年有期徒刑,并处罚款,不但是在法律规定的幅度范围内量刑,也根本谈不上过重。”

知法,就不要去犯法。

关于非法捕杀鸟类,我国刑法是有明确的规定的,如果有人非法捕捉野生鸟类,法院会根据其情况斟酌决定其惩罚。这些惩处方式中有罚款、拘役、有期徒刑等。而且现在正处于特殊时期,国家明令禁止人们食用野生动物,而这两名男子却非法捕杀鸟类并将其向外销售,警察发现并进行询问时,涉案人员闪烁其词,撒谎掩盖。这属于情节恶劣的行为,应当重判。

一、我国对于非法捕捉鸟类有着明文处罚规定

“我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而这四人并不是捉鸟来玩或者捕鸟数量较少的那一种,而是采用密织网,大鸟小鸟一网打尽且家中有五千多只鸟类的尸体的那种情节严重的案件。被他们捕捉到的鸟类,除了普通的常见鸟类之外,还有朱雀等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而且,在警察对其进行询问的时候,他们还谎称捕鸟是个人爱好。这种情节恶劣且拒不认罪的行为,法院在对其进行判决时会斟酌加重量刑。

二、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来决定其该受的惩罚

虽然我国法律明文规定了捕杀野生鸟类的处罚条例,但是法院在判刑的时候,还是会根据具体犯罪事实来量刑而定。像是之前闹得很大的,大学生捕鸟十六只被判十年的案件,就是因为大学生知法犯法且捕捉到的都是珍贵的野生鸟类,才会被判得这么严重。

同样是捕捉了四只斑鸠的长沙的一名男子,因为其认罪态度良好,加上只是捕捉了四只,有两只被其拿来炖汤给自己患病父亲补身体,剩下两只归还了森林保护机构,所以法院对其进行轻判。只是对其进行了罚款、公开在媒体上承认错误以及参与保护野生动物的活动,没有判他坐牢。野生动物不能随意乱抓,更不能乱吃跑。这样做不仅会危害到自身安全以及他人安全,还会破坏生态系统,百害而无一利。

大学生抓鸟被判刑了,这事件本不应该出现,毕竟大学生有文化,对于保护鸟类应该知道,他本不应该做出伤害鸟儿事件来,可是他却做出来了,结果还被判刑了,真正是时代的悲哀。

说大学生抓鸟被判刑是不是全是他自己的责任呢这话难说,虽说他是大学生,但百姓也需要有一个普通的常识,他是上的职业学院,职业学院一般情况下是不入流的大学,既然是这样,学院管理毕竟不是很严格,那里的学生能够学到多少真正的知识呢再者就是百姓也只知道,很多在那样学校学习的学生都贪玩,在学校管理还不严格的情况下,很多都是混日子,他们能有多少学问一般人很容易掂量出来。并且这样的学校对于学生的思想教育肯定存在着忽视,这样的学校出来的学生思想素质有多高,百姓还真不敢恭维。

再者就是,地方保护珍惜鸟类,政府工作做得又如何呢是不是真正搞过什么宣传呢在这项工作中,地方政府或者是执法部门在保护鸟类活动中,是不是向当地百姓做过什么以案说法的活动呢外界百姓不了解,一般情况下,地方政府是很难做到这一点的。还有不得不说的是,虽说事件中的新闻人物是大学生,年龄也是成年人了,可是对于他们的心态来讲,他们很多还在承受父母的溺爱,在很多情况下玩性很重,如果他们成家立业了,会搬着梯子去掏鸟窝吗因此他们做这事有多方因素存在。

大学生抓鸟被判刑了,法院执法很严格,这事值得百姓点赞,关键在刑期上让百姓有一些诧异了,判刑十年,并且还罚了款,这事件闹得真重,掏几只鸟执法部门就如此上纲上线,这能够体现出执法者治病救人的责任吗十年,对于一个大学生来讲不但失去了学习的机会,更要命的是,他的青春都将在监狱里度过了,这十年判得感觉比拦路抢劫和强奸等刑事犯罪还重,这怎么不会让普通百姓吃惊,这执法部门如此判决,这不是害了这两个年轻人一生吗

大学生抓鸟本不应该,可是他们这样做并非没有原因,还有更多的是玩性不改,为什么在这一事件中当地执法部门会做出这样严判呢想一想国家法律面对死刑犯还一个劲地强调治病救人呢对两个年轻人掏鸟的事件,执法部门即使是有法可依可应该体现出治病救人的责任来。希望此事件出现后,当地执法部门的执法者,多多考虑一下,能否在体现法的原则下,对两个年轻人在量刑上适当体现出更多的人文关怀呢

专家点评

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教授阮齐林认为,这起事件之所以引起舆论的关注,与事件本身的特殊性有关。他表示,这种犯罪因为它不像杀人、放火、盗窃那样,在传统意义上招人恨,这种猎捕珍危野生动物的行为,它没有具体的被害人。珍稀濒危野生动物不会找他算账。从道德上来讲,动物毕竟是动物,因而也不会有个人的情感因素,具有强烈的(公众)谴责性。

阮齐林表示,也正是因为这一特殊性,所以,社会公众才更应当确信,司法机关的判决,是严格依法裁判的。具体到这个案件,如果没有法定的减轻处罚情节,法官也只能在10年到15年之间判刑期。他表示,从法院适用法律来说,应该说是严格照章办事。第一,法律规定了有这么三档(量刑):三年以下、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第二个,司法解释明确规定了猎捕、非法买卖濒危野生动物,达到一定数量,就该适用哪一档判,这有非常具体的规定。如果有人觉得过重的话,这跟法官没有关系,那只能说立法,或者司法解释的规定过于严厉了。

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朱巍认为,从严格遵守法律条文角度讲,法院的判决固然无可挑剔,但他更担心的是,类似判决能否取得相应的社会效果。他表示,我们国家对于自由裁量权的标准,实际上更多的是罪刑法定。但是也应该考虑社会影响、社会效果,以及整个刑法对社会的促进和警示作用。对于这种初犯,而且社会危害性显著比较轻微的,更应当突出刑法的教育功能,一方面,对这个大学生进行教育,另一方面,对这个案件向社会进行宣扬,而不是忽视刑法的教育功能,只突出、僵硬地适用刑法的刑罚功能。

阮齐林也坦陈,实际案件千差万别,如果仅以结果论罪,个别情况下难免失之刻板。他表示,要考虑到案件千差万别的情况,仅仅根据后果,也就是数量和保护的动物级别,来定罪量刑,有的时候会过于刻板。

阮齐林说,但这依然无法改变此案判决的合法性。国家一级、二级保护动物都是相当稀罕的,作为大学生,应该有这个觉悟,对环境保护和物种多样性保护的意识这么差,他也应该有值得自责的地方。

不冤。因为他们不是掏了几只鸟,而是燕隼这种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数量稀少,并且他们还把鸟卖掉了,涉及非法贩卖、非法捕猎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同时从所捉鸟的数量、出售价格来看,他们并不是当普通鸟捉、卖的。所以被依法判刑并不冤。

不要说什么别人捉了为什么就没被判刑,明知是错的,为什么要去做?做好自己就好。

关于捕鸟会不会被判刑,需要看捕捉的是不是受国家保护的鸟类,捕捉的数量不同,被判的年限也不同。但有些地区规定,即使是普通鸟类,只要是野生的都不能随意击打和非法售卖。所以还是要自觉拒绝吃野味,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除了野味外,华夏大地上还是有很多美食可以享受的。

一 4人26天捕鸟八万余只,被判刑2年多,罚款150万多万。

据四川绵阳警方的公布,2020年10月,破获了一起巨大数量的野生鸟类非法捕猎案件。四名犯罪嫌疑人在26天内,非法狩猎了8万多只鸟,抓捕场面让人震撼和心疼,鸟类尸体横尸满地,还有的被冷冻在冰箱中。嫌疑人称这些捕获的鸟,原本打算以五毛一只的价格卖到广东,听到这个就更让人生气,仅仅为了这点利益就去残害如此多的生灵,实在是不能忍。

因他们所捕捉的鸟类中有朱雀、燕雀和领角鸮等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除了罚款150多万元外,其中三人还被判了2年多。而这一点也让有些网友不解,为何捕了八万多只鸟,却判了这么少,毕竟在此之前就发生过一大学生,因猎捕十几只燕隼而被判了十年。这是因为燕隼是国家级保护动物,属于濒危珍稀物种,该大学生为了利益,在心知肚明的情况下进行非法售卖和杀害,被法院判定为情节严重。

二家养食用型鸟类可以捕捉,野生鸟类最好不要吃,珍稀鸟类更不要碰。

另一方面,一般来说除了打自己家养殖的用来食用的鸟不犯法外,只要是野生鸟类,多少都是有风险的。因为现在很多鸟类都被列入国家保护动物或三有动物中,能随意猎杀的鸟类比较少,不能再用不知者无罪这样的言辞为自己开脱。且野味虽然口感让人觉得新奇,但它们身上是否携带病毒或病菌都是未知的,食用它们无疑是给自己增添了一份危险。

另外,按照国家规定,根据情节严重程度,非法捕猎和杀害国家珍稀、濒危保护动物时,依法判刑5年以下、5到10年、以及10年以上等。爱护动物,爱护自然,人人有责,希望人们能够学会控制一下口腹之欲,拒绝吃野味。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从源头上切断利益链才是最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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