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秉恬
卓秉恬的个人简介
卓秉恬(1782―1855)字静远,四川华阳人,清朝大臣。嘉庆七年进士,选庶吉士,年甫逾冠,授检讨。典陕西乡试。十八年,改御史,历给事中,章疏凡数十上。论盗风未息,由捕役与盗贼因缘为奸,捕役藉盗贼以渔利,盗贼仗捕役为护符,民间控告,官不为理,盗贼结恨,又召荼毒;直隶之大名、沧州,河南之卫辉、陈州、山东之曹州、东昌、武定,江苏之徐州最甚,请饬实力禁惩。巡漕山东,履勘泰安、兖州各属,探F新泉四十三处,定名勒石。历鸿胪寺少卿、顺天府丞。个人简介
卓秉恬,字静远,一号海帆,四川华阳县人,前清乾隆四十六年(1781)生。嘉庆五年(1800) 19岁人华阳县学,为诸生, 20岁参加嘉庆辛西科乡试中举,并联捷中进士,选翰林院庶吉士,嘉庆十年(1805)授检讨,参加乾隆朝皇帝实录的校勘。嘉庆十二年(1807),充陕甘乡试副考宫。自嘉庆十八年(1813)以后,由山东道监察御史、大理寺少卿而至内阁大学士,累官至兵部、户部、吏部尚书、都察院左都御史等中央要职,历仕三朝,任职长达到50余年,被称"三朝元老"。《华阳县志u2022人物志》评价卓秉恬"持身清正,不为赫赫之名顾,独危言悚论,封事无虚月"。在整顿吏治、关心民瘦、培育人材、改良政治等方面有不少建树,为巩固腐朽的清王朝的统治,卓秉恬效力尤大,做到了"鞠躬尽瘁",所以他的政敌把他称做"官场上的不倒翁"。
卓秉恬为官比较关心民间疾苦,乐于为民请命。任山东道监察御史时,发现直隶一带编查保甲,"吏役藉端索诈",于是向皇上提出京外各地编查保甲,由地方官亲自办理,以防胥吏里长敛钱的建议,朝廷采纳了他的建议。嘉庆十九年(1814),河南等省大灾,清廷诏令放赈救灾。卓秉恬了解到河南南阳府府属办赈不善,"饥民载道";四川东北境也连年遭灾,米价腾贵。他立即奏陈朝廷,伤令河南巡抚,四川总督认真解决。这期间,经他调查,全国狱讼案如山积,许多地方官拖延不办,玩忽职守,他提出两条建议:一是严捕强窃,以惩凶横;一是速结讼狱,以省拖累。清廷准予施行。
卓秉恬在长期政治生涯中清楚地看到,清政府任官制度腐败,地方官吏大多贪得无厌,以搜刮中饱为能事,他极力主张改变现状,惩治贪官污吏。在任中央监察官吏时,他上奏说:过去军营保养人员"颇多冒滥",他列举因贪赃枉法被革遣的山东曹州知府金湘和因"需索属员"、被革遣的直隶顺德知府赵对挥轻而易举地获得"捐复"的事例,要求封疆大吏在保举人员时,应考虑两种情况"其声名素好,事属因公者,准照例捐复;如因私罪降革,声名较劣之员,概不得滥行渎请。"
道光十三年(1833),陕西省已革盐知事徐登元上京控告安康知县王以铭侵吞赈款,清政府命卓秉恬与刑部官员赴陕查办。卓秉恬认真调查,查明徐登元所控,"多系挟嫌诬控";王以铭办赈报销前后不符,城堤各工程失误,并在地方滥行苛派,建议分别治罪,以振纲纪。
担任大理寺少卿后,卓秉恬比较留心养成人才的"宗学"教育制度。
他认为"宗学按月考课,而与考者寥寥",推原其故,生员成绩好坏并无奖惩,又不影响个人仕进。他建议,应按各省书院章程,定期考试,严格阅卷,出榜公布成绩,连续优秀者,记名存档,国家择优录取。
他了解到,地方糜烂、偷盗、抢劫公行的原因,"总因捕役与盗贼因缘为奸,捕役藉盗贼为渔利之资,盗贼仗捕役为护身之计,……甚至不肖捕厅,非惟不能缉命,而且因以为利。捕役取财于盗,捕厅取财于役,公然议定数目,按月收受,谓之月规。"他列举直隶大名、沧州,河南卫辉、陈州,山东曹州、东昌、武定,江苏徐州等捕厅罪状,说明各地类似情况,比比皆是。
卓秉恬在巡视山东时,特别注意水利建设,他曾奏报朝延说,微山湖水,向来接济韩庄八闸和江苏邳州一带运河,一到湖水短缺年分,通往江苏的运河即告枯竭。为改变这种情况,就须要在山东、江苏两省"不分畛域,加意樽节",加强各闸水量调节工作,对河清、河定、河成等闸,"派员帮同管理"。与此同时,他把"疏通泉源"作为济运第一要务,不辞劳苦,亲自勘察泰安、兖州各地泉源,探测出新泉数十处。在他督促下,各州县对泉源资源作了深人调查,"绘图分等",共申报常年流量稳定的新泉43处。经他刻意经营,运河又恢复了生机。
1840年鸦片战争开始,卓秉恬作了内阁大学士、兵部尚书,表现出他 忠君爱国、反对英国侵略者的严正态度。早在1839年2月(道光十九年正月),他上疏要求严禁鸦片,同时与王大臣等议奏"吸食窝贩及栽诬罪名,并员卉御纵处分共三十九条。"清延批准执行这些禁例。鸦片战争失败,清廷与英国侵略者签订了丧权辱国的《南京条例》,卓秉恬痛心疾首。
道光二十三年三月(1843.4),他参与研究江防海防要务,对鸦片战争后,清廷必须加强防务,警惕英国侵略者再次冒险有一定认识。他认为:拟定海防江防条例极为重要。但更为重要的是"将士用命"和"慎选文武",而将士是否用命,"全恃平日恩威,见敌如何决机,尤在临时措置。如果随机应变,协力同心,则自海人江,层层门户,不难制其死命"。"慎选文武",是稳定地方,安定军心民心的"第一要务",应认真办理。清廷接受了他的建议。
川、陕、鄂三省交界的老林山区,是嘉庆以来白莲教起义和各种形式反清斗争的根据地。卓秉恬对这一地区作了详细考察后上疏说"其地辽阔而跷瘠,役、粮极微。江、广、黔、楚、川、陕无业之民,给地主钱数千,即可租种数沟数岭,侨寓其中,岁薄不收则徙去,谓之棚民。所聚既多,良莞莫辨,遇旱涝时,佣作元资,一二奸民为之倡,蚁附蜂起。该州县以地方辽阔,莫可追捕,互相隐讳,追酿成大案......事已无济。且事连三省大吏,咨商往返州县奉文办理,恒在数月之后",无法得到及时镇压。他认为,"与其即一隅而专谋之,何如合三省而共议之",还建议"于扼要之地,专设大员,控制见在陕西之陕安道、四川之川东道、湖北之安襄邸荆道。"同时由三省督抚会商,统筹老林山区的防务。这一提议,得到清廷认可和三省督抚的一致赞同,充分反映了卓秉恬为维护封建统治、出谋划策镇压巴山老林白莲教起义的险恶用心。
为表彰卓秉恬对清王朝的耿耿忠心,道光二十四年四月(1844.5),在卓秉恬六十诞辰时,皇帝亲书"福"、"寿"字并御赐锦缎书画珍品祝寿,还赏赐他紫禁城骑马的最高荣誉。卓秉恬在皇帝身边工作,历官三朝,从未外任,达六十年之久,"有古大臣任事之风"。在有清一代的268年中,四川人在朝中官居正一品的只有3人,即华阳卓秉恬、遂宁张鹏翩、涪陵周煌。而历任最久的只有卓秉恬一人。
卓秉恬雅工诗文,有集若干卷藏于家,"其奏议既上后辄焚稿,家人子弟弗得见也";精于衡鉴,性喜收藏,官京时,曾出巨资购得雷氏琴。咸丰五年(1855)卒于任,清延赠太子太保、武英殿大学士、溢号文端,赏给陀罗经被。墓在北京昌平县黄土村聚福庄。
生平
进士后博学多才,十八年,改御史,历给事中,章疏凡数十上。
论盗风未息,由捕役与盗贼因缘为奸,捕役藉盗贼以渔利,盗贼仗捕役为护符,民间控告,官不为理,盗贼结恨,又召荼毒;直隶之大名、沧州,河南之卫辉、陈州、山东之曹州、东昌、武定,江苏之徐州最甚,请饬实力禁惩。巡漕山东,履勘泰安、兖州各属,探F新泉四十三处,定名勒石。历鸿胪寺少卿、顺天府丞。
二十五年,疏言:“由陕西略阳迄东至湖北郧西,谓之南山老林;由陕西宁羌迄南而东,经四川境至湖北保康,谓之巴山老林。地皆硗瘠,粮徭极微。无业游民,给地主钱数千,即租种数沟数岭。岁薄不收则徙去,谓之棚民。良莠莫辨,攘夺时闻。一遇旱涝,一二奸民为之倡,即蚁附蜂起。州县以地方辽阔,莫能追捕,遂至互相容隐。迨酿成大案,即加参劾,事已无济。且事连三省,大吏往返咨商,州县奉文办理,恒在数月之后。与其即一隅而专谋之,何如合三省而共议之。请於扼要之地,专设大员控制。”宣宗深韪之,诏下三省会议,未果行,仅将边境文武酌就要地改驻添设。
道光四年,调奉天府丞,丁父忧去。服阕,历太仆寺、大理寺少卿,太仆寺卿,宗人府丞,内阁学士,典江南乡试。十五年,迁礼部侍郎,调吏部。督浙江学政。擢左都御史,召还京,兼管顺天府尹事。历兵部、户部、吏部尚书、协办大学士。二十四年,拜文渊阁大学士,晋武英殿。历管兵部、户部、工部,赐花翎。咸丰五年,卒,年七十四,赠太子太保,谥文端。
其它记载
秉恬兼管京尹最久,凡十有八年。时九卿会议,一二王公枢相主之,馀率占位画诺。秉恬在列,时有辩论,不为用事者所喜。子,道光二十年进士,官至吏部侍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