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义华(教授)
张义华(教授)的个人简介
张义华(1965.1.14-),河南省信阳市潢川县人,汉族,中共党员。1988年从西南政法学院法律系毕业到原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从事教学工作,现任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教务处处长,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民商法学硕士研究生导师; “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2004年被评为“河南省师德先进个人”。 中国法学会会员、河南省法学会常务理事、河南省法学会民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河南省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副会长,河南省法学会教育法学研究会理事;河南金学苑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郑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2012年被评为河南省“首届十大优秀中青年法学家”。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办公室副主任,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办公室主任,河南财经政法大学专业建设委员会委员、办公室主任,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招生委员会委员。
基本内容
人物经历
1965年1月14日出生于河南省信阳市潢川县来龙乡刘小集村,1981年9月入河南省潢川县高级中学读高中,1984年9月入西南政法学院法律系读大学,1988年7月毕业分配到原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从事教学工作,1993年3月至2001年4月任法律一部商法教研室主任,2001年5月至2003年4月任科研处副处长,2003年5月至2005年12月任民商法学系主任,2006年1月至2010年3月任科研外事处处长,2010年4月至2013年3月任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处副处长,2013年4月至2015年12月任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教学质量评价中心主任,2016年1月至今任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教务处处长。1993年评为讲师,1998年11月晋升为副教授,2004年11月破格晋升为教授,2011年评为三级教授。
研究领域及社会服务:主要从事民商法学和民事诉讼法学教学、科研工作并兼职法律服务工作,是我省多家法院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及政府法律顾问,担任过河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河南省高速发展有限公司、河南省路桥集团公司、金博大企业集团公司以及金融机构等大型国有企业的法律顾问及案件代理工作。具有比较深厚的法学专业理论知识和丰富的法律实践经验。
主要学术成果及获奖:在《法学》、《法学杂志》、《郑州大学学报》、《中州学刊》等专业和综合性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近40篇,出版专业学术专著或主编、副主编统编法学规划教材共7部,主持完成省级科研课题5项、参加完成省级科研课题2项,主持完成厅级科研课题4项,获省级科研奖四项:
著作
《物权法论》(独著),47.5万字,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物权法学》,主编,郑州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十一五”规划重点项目、普通高等教育法学专业“十一五”规划教材,;
《民法学》,副主编,郑州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十一五”规划重点项目、普通高等教育法学专业“十一五”规划法学教材;
《私有财产权、私有经济的价值与法律保护》,合著专著第一副主编,郑州大学出版社2008年出版;
《仲裁法学》,主编,法律出版社1995年出版;
《担保法论》,主编,法律出版社1996年出版;
《商法概论》,参编,河南省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
论文
《租赁经营国有企业应适用破产法》,《法学》1988年第10期;
《论物权行为与我国物权立法》,《郑州大学学报》2004年第2期;
《转质探析》,《河南社会科学》2004年第3期,中国人民大学书报资料中心《民商法学》2004年第9期全文复印转载;
《建立我国婚约制度的立法思考》,《河南社会科学》2003年第6期,中国人民大学书报资料中心《民商法学》2004年第3期全文复印转载;
《论取得时效制度的价值与体例》,《中州学刊》2004年第3期;
《企业登记法律效力制度的比较分析》,《法学杂志》2004年第3期;
《论善意取得》,《河北法学》2004年第2期;
《财产继承中债权人权利的保护》,《法律适用》2004年第5期;
《判例制度的功能探析》,《信阳师范学院学报》2004年第5期;
《举证责任的转移》,《河南社会科学》2007年第6期。等等
《论浮动抵押债权接管人制度》,《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2013年第5期
完成科研项目
主持完成河南省社科规划项目《国企改革与发展中债转股及法人治理结构法律问题研究》,2000年9月结项;
主持完成河南省软科学项目《科技创新与知识产权保护法律问题研究》,2004年9月结项;
主持完成河南省人民政府决策研究招标课题《物权法对我省和谐社会构建的促进作用研究》,2008年9月结项;
主持完成河南省人民政府决策研究招标课题《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法律问题研究》,2010年6月结项;
主持完成河南省软科学项目《公司治理结构的法律规制与自治创新研究》,2011年通过鉴定、结项。
获省级科研奖励
《科技创新与知识产权保护法律问题研究》获2005年度河南省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
《私有财产权、私有经济的价值与法律保护》获2008年度河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
《物权法论》获2004年度河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
《国企改革与发展中债转股及法人治理结构法律问题研究》获2001年度河南省实用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
此外获厅级特等奖1项、一等奖3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