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纳税企业所得税
小规模企业所得税怎么征收
小规模企业所得税的征收如下:小规模纳税人分为个人独资和有限公司两种模式,个人独资不用交企业所得税,按生产经营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所以小规模纳人交企业所得税的只涉及到有限公司。按照2021年新政策,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简单概括: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率是2.5%。《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条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第六条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包括:(一)销售货物收入;(二)提供劳务收入;(三)转让财产收入;(四)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五)利息收入;(六)租金收入;(七)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八)接受捐赠收入;(九)其他收入。
小规模纳税人企业所得税怎么算
【法律分析】:小规模纳税人所得税怎么计算:小规模纳税人的税率是:1、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征收率3%。2、所得税税率:一般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计算不是按营业收入的25%收,而是按利润(应税所得额)25%征收。所得税的征收方式有两种:查帐征收和核定征收。如果属于核定征收的,按收入计算缴纳所得税。计算公式:应交所得税=收入总额×税务核定的应税所得率×所得税税率;应税所得率各地各行业不同在5%至15之间;如果属于查帐征收的,按利润计算缴纳所得税。计算公式:应交所得税=利润总额×所得税税率。【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六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减免税额-抵免税额。公式中的减免税额和抵免税额,是指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和国务院的税收优惠规定减征、免征和抵免的应纳税额。第七十七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三条所称已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税额,是指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依照中国境外税收法律以及相关规定应当缴纳并已经实际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性质的税款。
小规模纳税人企业所得税怎么算
法律分析:小规模纳税人企业所得税算法: 一般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法律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8号——关于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等若干增值税问题的公告》 第三条 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以下称转登记纳税人)后,自转登记日的下期起,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转登记日当期仍按照一般纳税人的有关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企业所得税税率是多少?
小规模纳税人同时是小微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不足100万的,所得税税率为5%;如果应纳税所得额在100万* 300万之间,税负为10%。作为小规模纳税人,其应纳税所得额一般不会超过100万,其企业所得税有两种计算方式。1.认定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是什么?1.从事这几个方面的纳税人:货物生产、提供应税服务的纳税人,或者主要从事货物生产、提供应税服务(主要是指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服务的销售额占全年应税销售额50%以上)的纳税人,同时具有货物零售额和批发销售额。这些人每年的增值税销售额都在50万以下。2.对于前条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年应纳税所得额应在80万以下。3.患者年度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个人,需要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4.非企业单位、不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可以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二、什么是向一般纳税人的转换?1.2018年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个人和单位可以转为小规模纳税人,但每年增值税销售额应在500万以下,超过500万的,仍需按一般纳税人纳税。但第二次转为一般纳税人的企业或个人不得再次转为小规模纳税人。2.一般纳税人期间重新登记的纳税人的所有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都需要红字发票、新发票和补充发票,这些发票需要按原税率征收。3.从下一期转级开始,按照简易计税方法缴纳增值税。转移登记日的下一期和本期属于计税日期,属于一般纳税人期间的所有业务往来都需要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由此可见,小规模纳税人是按照简单的计税方法计算的,我国增值税制度采用的是购置税计算方法,对于以销售商品、打假工、修理修配等为主的一般纳税人,不一定高于3%的征收率。让我们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转换。一般纳税人的纳税认定标准和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之间的转换是值得的。
小规模纳税人企业所得税税率是多少
一、25%基本税率 基本税率 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四条 二、适用20%税率 小型微利企业 对于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第二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8号)第一条 三、适用15%税率 1.高新技术企业 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 2.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 对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商务部 科技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将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所得税政策推广至全国实施的通知》(财税〔2017〕79号)第一条 3.平潭综合实验区符合条件的企业 自2021年1月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对设在平潭综合实验区的符合条件的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福建平潭综合实验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21〕29号)第一条、第五条 4.注册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并实质性运营的鼓励类产业企业 自2020年1月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对注册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并实质性运营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本条所称鼓励类产业企业,是指以海南自由贸易港鼓励类产业目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60%以上的企业。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20〕31号)第一条、第四条 5.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对设在西部地区以《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新增鼓励类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当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70%以上的企业,自2014年10月1日起,可减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自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本条所称鼓励类产业企业是指以《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60%以上的企业。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 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14号)第一条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20年第23号)第一条 6.中国(上海)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重点产业 自2020年1月1起,对新片区内从事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民用航空等关键领域核心环节相关产品(技术)业务,并开展实质性生产或研发活动的符合条件的法人企业,自设立之日起5年内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中国(上海)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重点产业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20〕38号)第一条、第四条 四、适用10%税率 1.国家鼓励的重点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软件企业 自2020年1月1日起,国家鼓励的重点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软件企业,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五年免征企业所得税,接续年度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国家鼓励的重点集成电路设计和软件企业清单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财政部、税务总局等相关部门制定。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0年第45号)第四条、第十条 2.非居民企业 非居民企业取得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五)项规定的所得,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