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国税
河南税务局电话
河南税务局电话是12366。税务局主要职责是:1、具体起草税收法律法规草案及实施细则并提出税收政策建议,与财政部共同上报和下发,制订贯彻落实的措施。负责对税收法律法规执行过程中的征管和一般性税政问题进行解释,事后向财政部备案。2、承担组织实施税收及社会保险费、有关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责任,力争税费应收尽收;3、参与研究宏观经济政策、中央与地方的税权划分并提出完善分税制的建议,研究税负总水平并提出运用税收手段进行宏观调控的建议;4、负责组织实施税收征收管理体制改革,起草税收征收管理法律法规草案并制定实施细则,制定和监督执行税收业务、征收管理的规章制度,监督检查税收法律法规、政策的贯彻执行;5、负责规划和组织实施纳税服务体系建设,制定纳税服务管理制度,规范纳税服务行为,制定和监督执行纳税人权益保障制度,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履行提供便捷、优质、高效纳税服务的义务,组织实施税收宣传,拟订税务师管理政策并监督实施;6、组织实施对纳税人进行分类管理和专业化服务,组织实施对大型企业的纳税服务和税源管理;7、负责编报税收收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开展税源调查,加强税收收入的分析预测,组织办理税收减免等具体事项;8、负责制定税收管理信息化制度,拟订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中长期规划,组织实施金税工程建设;9、开展税收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参加国家(地区)间税收关系谈判,草签和执行有关的协议、协定;10、办理进出口商品的税收及出口退税业务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十二条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向生产、经营地或者纳税义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如实填写税务登记表,并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提供有关证件、资料。前款规定以外的纳税人,除国家机关和个人外,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的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税务登记证件的式样,由国家税务总局制定。
河南电子税务局新用户怎么登录
登录河南省电子税务局分为企业用户登录和自然人注册登录两种方式。企业登录又分为CA登录和短信登录两种方式。【摘要】河南电子税务局新用户怎么登录【提问】我们需要准备的材料分别是:电脑、百度浏览器。 1、首先我们打开百度浏览器,点击搜索“河南省国税网上办税大厅”。 2、然后我们在弹出来的窗口中点击打开“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 3、然后我们在弹出来的窗口中点击打开右上角中的“登录”,输入账号密码即可登录。【回答】新公司,没有注册过,没有注册入口【提问】那是药先进行注册的【回答】没有注册入口【提问】【提问】【提问】登录河南省电子税务局分为企业用户登录和自然人注册登录两种方式。企业登录又分为CA登录和短信登录两种方式。【回答】点自然人登陆【回答】自然人通过登录窗口的“个人登录”页面下的“我要注册”链接跳转至自然人用户注册页面,如实填写注册信息及短信校验完成注册。【回答】我要注册点不开,没反应,不是网络问题,重新进过,其他电脑也试过,都不能注册【提问】那您可以重启一下电脑在尝试尝试【回答】正常情况下一般不会出现这种情况的【回答】
河南省电子税务局下载流程
一、如何下载河南电子税务局? 纳税人可通过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门户网站 “纳税服务”—“下载中心”—“涉税软件下载”—“河南省电子税务局客户端安装包”,下载安装客户端。注意要做“环境检测”。 二、企业如何登录 1、 电子税务局为企业纳税人用户提供短信登录(免费)和CA登录两种登录方式。 短信登录:输入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以及电子税务局登录密码进行验证,验证通过后选择企业用户登录身份(法人/财务负责人/办税人/购票员)及手机号进行短信验证码校验,校验通过后登录成功。 CA登录:账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初始密码:请咨询导税人员。 2、电子税务局重置密码 首页-选择CA钥匙登录或手机号码短信验证登录页-【忘记密码】-【纳税人识别号】-【选择身份】-【填写完整的手机号】-【输入验证码】-【输入新密码】-【确认密码】,点击【提交】,办理完毕。 三、常见业务操作说明 1、一照一码户登记信息确认 首页—【公众服务】—【特色业务】—【新办纳税人套餐】—【一照一码户登记信息确认】,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资料后进行提交。 2、两证整合个体工商户登记信息确认 首页—【公众服务】—【特色业务】—【个体经营登记】,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资料后进行提交。 3、实名制信息采集 首页-【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身份信息报告】-【实名制信息采集】,点击【认证】按钮,打开“实名制信息采集”表单,填写完相关信息后,点击【开始人像采集】,采集比对成功后点击【提交】,页面跳转至“实名制信息采集”页面。 4、一照一码户信息变更 首页-【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身份信息报告】-【一照一码户信息变更】,填写【变更税务登记表】并上传相关资料后进行提交。业务提交后,可在【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查看该业务办理进度及业务状态。 5、主管税务机关(分局、科、所)变更 首页-【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税源信息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分局、科、所)变更】—【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 6、财务会计制度备案 首页-【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制度信息报告】-【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资料后进行提交。业务提交后,可在【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查看该业务办理进度及业务状态。 7、存款账户账号报告 首页-【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制度信息报告】-【存款账户账号报告】,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资料后进行提交。业务提交后,可在【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查看该业务办理进度及业务状态。 8、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 首页-【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资格信息报告】-【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填写各项信息并上传相关资料后进行提交。业务提交后,可在【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查看该业务办理进度及业务状态。 9、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首页-【我要办税】-【发票使用】-【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资料后进行提交。业务提交后,可在【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查看该业务办理进度及业务状态。 10、企业基础信息查询 首页-【我的信息】-【纳税人信息】-【注册信息或登记信息】。 11、电子税票查询打印 税费种缴款成功后,通过该功能,可以实现对电子缴款凭证的查询打印。首页-【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申报扣款】-【电子税票查询打印】,选择缴款日期起、缴款日期止,点击【查询】,可以查看已缴款成功的申报项目,点击【缴款凭证打印】可以打印电子缴款凭证。 12、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 首页-【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税源信息报告】-【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资料后进行提交。业务提交后,可在【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查看该业务办理进度及业务状态。 13、增值税发票票种核定或增票 首页-【我要办税】-【发票使用】-【增值税发票票种核定及调整】,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资料后进行提交。业务提交后,可在【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查看该业务办理进度及业务状态。 14、电子发票领用 首页-【我要办税】-【发票使用】-【电子发票领用】,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资料后进行提交。业务提交后,可在【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查看该业务办理进度及业务状态。税务机关审核完成后,请连接税控盘,进入开票软件【发票领购管理】-【网络发票分发】根据领取发票的号段进行分发操作。 15、定额发票验交旧 首页-【我要办税】-【发票使用】-【发票验旧缴销】-【定额发票验交旧】,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资料后进行提交。业务提交后,可在【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查看该业务办理进度及业务状态。 16、增值税发票验交旧 首页-【我要办税】-【发票使用】-【发票验旧缴销】-【增值税发票验交旧】,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资料后进行提交。业务提交后,可在【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查看该业务办理进度及业务状态。 17、发票邮寄申请 首页-【我要办税】-【发票使用】-【发票领用】,填写完相关信息后,领用方式选择“邮寄”,然后依次填写收件信息,并在下方输入申请人手机号码。填写完成后,上传相关资料进行提交(如果用户初次使用发票邮寄功能需要签订发票邮寄三方协议)。税务机关将委托邮政部门将发票寄出。纳税人可以通过【我要查询】—【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电子税务局办税进度查询】,点击【业务ID】查询物流信息。纳税人收到发票后,需点击【确认收货】按钮。
河南电子税务局税务登记流程
法律主观:申报流程: 1、打开国税局网站,点击“办税服务”选项卡。 2、在“办税服务”选项卡下,点击“网上办税”选项。 3、进入“网上办税”页面后,在页面的左侧点击“纳税申报”按钮,然后再点击“进入办税区”。 4、在出现的对话框中,输入纳税人识别号及密码后,进入办税大厅,申报纳税。 5、填写 增值税 纳税申报表主表、附表及其他附列资料。 6、提交填好的报表,系统会自动校验提交的数据,如果有错误,系统会提示,再根据提示进行修改。 7、如果没有错误,系统会提示申报成功,然后提示扣款,扣款成功,网上申报就完成了。 法律依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增值税起征点的适用范围限于个人。 增值税起征点的幅度规定如下: (一)销售货物的,为月销售额2000-5000元; (二)销售应税劳务的,为月销售额1500-3000元; (三)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150-200元。 前款所称销售额,是指本细则第三十条第一款所称 小规模纳税人 的销售额。 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和国家税务局应在规定的幅度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地区适用的起征点,并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法律依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 增值税起征点的适用范围限于个人。 增值税起征点的幅度规定如下: (一)销售货物的,为月销售额2000-5000元; (二)销售应税劳务的,为月销售额1500-3000元; (三)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150-200元。 前款所称销售额,是指本细则第三十条 第一款所称小规模纳税人的销售额。 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和国家税务局应在规定的幅度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地区适用的起征点,并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备案。法律客观:《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 增值税起征点的适用范围限于个人。 增值税起征点的幅度规定如下: (一)销售货物的,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 (二)销售应税劳务的,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 (三)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300-500元。 前款所称销售额,是指本细则第三十条 第一款所称小规模纳税人的销售额。 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和国家税务局应在规定的幅度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地区适用的起征点,并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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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仅你说的机打发票,其它所需的发票系统也可以在这个界面下载得到呢。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通用定额发票怎样查询真伪、和发票开具单位
1、打开浏览器,进入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官网:2、在网站首页的右侧,点击公众服务:3、点击公众服务后,跳转到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电子税务局:4、再次点击网页右下角的公众服务:5、点击公众查询下的发票查询:6、在左侧的下方点击发票真伪查询:7、根据提示输入发票代码、发票号码:8、输入发票金额、验证码:9、输入完成后点击查询就可以查看到发票真伪和开票单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