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救援体系包括的内容主要有
应急预案包括哪些内容
法律分析:一个完整的应急预案应包括总则、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预警和预防机制、应急响应、后期处置、保障措施以及附则、附录等内容。法律依据:《应急预案应包括基本内容》(一) 总则,包括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和工作原则等;(二) 应急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包括领导机构、办事机构、工作机构、地方机构或现场指挥机构、专家组等;(三) 预防与预警机制,包括应急准备措施、预警分级指标、预测与预警发布和解除的程序及预警响应措施等;(四) 应急处置,包括应急预案启动条件、信息报告、先期处置、分级响应、指挥与协调、应急联动、信息发布、应急结束等;(五) 恢复与重建,包括善后处置、社会救助、调查与评估、恢复重建等;(六) 应急保障,包括救援队伍保障、财力保障、物资保障、基本生活保障、医疗卫生保障、交通运输保障、治安维护、人员防护、通信保障、公共设施、科技支撑、法制保障、地质和气象水文信息服务等;(七) 监督管理,包括应急预案演练、宣传教育培训、监督与检查、责任与奖惩;(八) 附则,包括名词术语和预案解释等;(九) 附件,包括突发事件分级标准、组织管理体系图、相关单位通信录、应急资源情况一览表、标准化格式文本等。
应急预案内容包括哪些
应急预案内容包括以下:1、说明编制预案的目的、工作原则、编制依据、适用范围等;2、明确各组织机构的职责、权利和义务,以突发事故应急响应全过程为主线,明确事故发生、报警、响应、结束;3、预警和预防机制,包括信息监测与报告,预警预防行动,预警支持系统,预警级别及发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十七条国家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国务院制定国家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组织制定国家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和国务院相关应急预案,制定国家突发事件部门应急预案。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上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应急预案以及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制定机关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和情势变化,适时修订应急预案。应急预案的制定、修订程序由国务院规定。应急预案的类型有哪些1、应急行动指南或检查表。针对已辨识的危险制定应采取的特定的应急行动;2、应急响应预案。针对现场每项设施和场所可能发生的事故情况,编制的应急响应预案;3、互助应急预案。相邻企业为在事故应急处理中共享资源,相互帮助制定的应急预案;4、应急管理预案。应急管理预案是综合性的事故应急预案,这类预案详细描述事故前、事故过程中和事故后何人做何事、什么时候做,如何做。
应急预案体系由哪三部分组成
法律分析:第一层:综合应急预案,是具有指导性、纲领性的;第二类:专项应急预案,根据企业的不同特点,自己编写,如:防火、防爆;第三类指的是现场处置方案。法律依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等地方人民政府派出机关,应当针对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的特点和危害,进行风险辨识和评估,制定相应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依法向社会公布。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针对本单位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的特点和危害,进行风险辨识和评估,制定相应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向本单位从业人员公布。第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将其制定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报送本级人民政府备案;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单位,矿山、金属冶炼、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建筑施工单位,以及宾馆、商场、娱乐场所、旅游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经营单位,应当将其制定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备案,并依法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