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报刊发行局
协会 ? 的主要职能: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
1、提供服务。
以服务为宗旨,切实代表和维护行业、会员的合法权益和共同经济利益。积极组织市场开拓,发布市场信息,开展行业培训、交流、咨询、展览展销等活动。协助政府部门开展行业调查、决策咨询及产业政策制订等活动。客观公正地调解会员之间、会员与非会员之间、会员与消费者之间的矛盾纠纷,发挥其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作用。
2、反映诉求。
组织行业企业积极应对国际国内贸易纠纷,代表行业内相关经济组织 提出反倾销、反补贴调查和采取保障措施等对外贸易救济措施的申请,并协助政府开展相关工作,组织开展相关诉讼。积极与政府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参与涉及行业利益的决策、立法的论证咨询,反映会员的利益诉求,维护会员和行业合法权益。
3、规范行为。
结合本行业特点制定行规行约,规范行业和会员的生产经营行为,实施规范化运作。协助政府制定、修改行业标准,加强会员和行业自律。组织会员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加强对会员守法经营、照章纳税的教育和监督。强化行业价格自律,制止垄断市场行为,维护市场公平竞争和社会公共利益。强化产品和服务质量自律,配合政府监督管理,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违法行为。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会名称:广东省书报刊发行业协会。英文译名为:The Books, Newspapers and Periodicals Distribution Association of Guang Dong。缩写:BNPDAGD。
第二条 本会是由广东省行政区域范围内从事图书、报纸、期刊发行的企业、事业单位自愿组成的全省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社团组织。
本章程所指的发行,包括:总发行、批发、零售、进出口、古旧书收售、网上书店、读者俱乐部销售以及出租、展销等。
第三条 本会的宗旨是:努力贯彻邓小平理论、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团结全省书报刊发行企业和从业人员,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和有关方针政策,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坚持行业的职业道德,实行行业自律;为会员提供服务,维护行业、会员的合法权益和共同经济利益;沟通会员与政府、社会之间的关系,促进本行业健康发展。
第四条 本会秘书处设立基层党组织,加强党对本会工作的领导。
第五条 本会接受业务指导单位广东省新闻出版局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广东省民政厅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六条 本会地址:广州市五羊新城寺右二马路23-25号冠城大厦六楼。邮政编码:510600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七条 本会的业务范围:
(一)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关于书报刊出版发行工作的方针政策,向党委和政府反映本行业的重要情况和要求,沟通本会会员与政府之间的联系。
(二)协助政府进行行业规划、协调和监督,积极配合政府扫除违禁书报刊和打击非法出版活动的斗争,反对不正当竞争,维护和规范发行秩序,繁荣书报刊市场。
(三)制定和实施行规行约,推动全体会员共同执行,加强自律、互律。
(四)为维护本行业及会员的合法权益而采取必要的措施和行动。
(五)协助政府培育市场,组织举办全国性或地区性的订货会、展销会,组织书报刊市场信息交流,为会员提供促销服务和信息服务。
(七)促进会员之间及本会与省内外有关行业组织之间的联系和合作,协调行业内部的关系。
(八)表彰为发展书报刊发行事业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向全行业推荐优秀发行工作者和“双优”书店。配合政府开展“广东省文明行业”的创建活动和评比表彰工作。
(九)开展书报刊发行调查研究和学术交流,推广研究成果,编辑出版本会的有关出版物。
(十)组织会员单位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
(十一)开展同业间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十二)为实现本会宗旨所进行的其他活动。
第三章 会 员
第八条 本会的会员为单位会员。
各市、县(区)书报刊发行业协会,省内各出版发行单位、书报刊进出口单位和非国有书报刊经营单位,向本会提出入会申请,经批准,为本会单位会员。
第九条 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本会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会的意愿;
(三)在本会的业务(行业、学科)领域内具有信誉和一定的影响;
(四)书报刊发行单位或经营者的经营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国务院《出版管理条例》、新闻出版总署《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
第十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经理事会讨论通过;
(三)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
第十一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出席会员代表大会,参加协会活动;
(二)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
(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四)提议案权、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自由退会。
第十二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协会章程;
(二)执行本会决议;
(三)维护本会及行业的合法权益;
(四)按期交纳会费;
(五)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六)遵守和维护本行业的行规行约。
第十三条 会员缴纳会费的标准按协会章程规定。
第十四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会员证。
会员如果一年不缴纳会费或不参加本会的活动,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五条 会员如不遵守本会章程,将由本会提出批评、教育;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第十六条 本会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决定本会的业务范围和工作职权;
(二)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理事、监事;
(三)审议通过理事会、监事的年度工作报告、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
(四)审议通过理事会对会员除名的提议;
(五)对本会变更、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六)修改章程;
(七)改变或撤销理事会不适当的决定;
(八)决定终止事宜;
(九)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七条 理事会认为有必要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会员代表提议,可以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第十八条 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全体会员代表半数以上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九条 会员代表大会每届4年。
第二十条 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第二十一条 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召集会员代表大会;
(二)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
(三)拟订本会的年度财务预算、决算、变更、解散和清算等事项的方案;
(四)决定新申请人的入会和对会员的处分,提议对会员的除名;
(五)制订本会内部管理制度;
(六)制订本会增加或减少注册资金的方案;
(七)聘任或者解聘秘书长,根据秘书长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副秘书长和本会办事机构主要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
(八)决定本会各内部机构的设置,并领导本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九)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二十二条 本会设立分支机构的办法:
(一)由本会秘书处提出设立分支机构的具体方案;
(二)将具体方案提交会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
(三)将通过后的具体方案提交理事会审议批准。
第二十三条 理事会须有过半数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必须经全体理事过半数通过方能生效,应当对决议形成会议纪要。
第二十四条 理事会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由会长召集和主持,会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可委托副会长或其他理事召集和主持。三分之一以上理事可以提议召开理事会。
第二十五条 本会设立1名监事。监事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监督本会的业务活动及财务管理,并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
会长、副会长、理事、秘书长不得兼任监事。
第二十六条 本会的会长、副会长、理事、监事、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遵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
(二)在本会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三)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秘书长为专职;
(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五)末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十七条 本会会长、副会长、理事、监事、秘书长的任期每届4年;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但连任不得超过2届。
第二十八条 本会会长为本会法定代表人。
本会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社会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九条 本会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
(二)检查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在理事会闭会期间,根据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决议决定本会工作的重要事项;
(四)代表本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五)召集会长办公会议。
第三十条 会长办公会议
(一)协会建立会长办公会议制度。办公会议成员由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等组成。
(二)会长办公会议对理事会负责,主要职权是
1、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理事会职权;
2、审议批准秘书处年度工作计划;
3、指导督促秘书处执行理事会决议;
4、审议确定召开理事会方案和提交理事会审议的议案;
5、审议协会对外合作的重要合同;
6、研究处理急需处理的重要事项。
第三十一条 本会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处理日常事务;
(二)组织制订、实施年度工作计划和预算、决算;
(三)协调办事机构、分支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四)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办事机构、分支机构和实体机构的主要负责人,交理事会决定;
(五)决定办事机构、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
第三十二条 本会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协会的财务;
(二)对会长、副会长、理事和秘书长等管理人员执行协会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协会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三)当会长、副会长、理事和秘书长等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协会的利益时,要求其予以纠正,必要时向会员代表大会或国家有关主管机关报告;
(四)列席理事会会议,有权向理事会提出质询和建议;
(五)协会章程规定或会员代表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三十三条 本会经费来源:
(一)会费;
(二)捐赠;
(三)政府资助;
(四)从事政府或者企业、事业单位委托的事项而获得的报酬;
(五)信息咨询、人员培训、技术讲座、编印资料、举办展览、举办服务项目等各种服务收入;
(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四条 本会的经费支出包括下列项目:
(一)开展业务活动,举办会议及日常办公费用;
(二)本会工作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及福利补贴;
(三)其他为会员利益及履行本会业务所需的开支;
(四)经理事会同意的其他经费支出。
第三十五条 本会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
第三十六条 本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三十七条 本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财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十八条 本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三十九条 本会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代表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四十条 本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和有关单位组织的财务审计。
第四十一条 本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四十二条 本会于每年3月31日前向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报送上一年度活动报告、财务报告和本年度工作规划。
第四十三条 本会专职工作人员实行全员聘任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并订立劳动合同,其工资、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四十四条 对本会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代表大会审议批准。
第四十五条 本会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30日内,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第七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四十六条 本会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
第四十七条 本会终止动议须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第四十八条 本会终止前,须在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并自清算结束之日起15日内到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第四十九条 本会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五十条 本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团体宗旨相关的事业。
第八章 附 则
第五十一条 本章程经2009年4月9日第五届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第五十二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本会的理事会。
第五十三条 本章程自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1991年11月19日,广东省书报刊发行业协会第一届会员代表大会召开,广东省书报刊发行协会正式成立。大会通过了《广东省书报刊发行业协会章程》、《广东省书报刊发行业协会财务管理规定》等提案。会议选举了省新闻出版局副局长刘斯奋任会长、李慕开任常务副会长,廖小勉、张世铭、童自烈、李楚强、何其勇、欧阳林任副会长。姜家修任秘书长、翟治平任副秘书长。
本届协会按系统分工特点组建了新华书店、出版社自办发行、报刊发行、外文书业和集个体书业等五个专业委员会。
1992年1月14日,协会一届二次常务理事会在从化召开。
1992年2月25日,协会与省新闻出版局联合在广州召开全省新华书店创建文明门市活动表彰大会,广州市新华书店北京路门市等28间门市被授予“文明门市”称号。
1992年7月23日,协会与省新华书店联合在汕头召开创建文明门市活动经验交流会。会议讨论修改了“广东省新华书店创建文明门市考评办法”,动员会员单位深入开展文明门市创建活动。
1992年8月22日,协会一届三次常务理事会在广州召开。
1992年11月29日,协会新华书店工作委员会成立。
1992年12月1日,协会外文书业工作委员会成立。
1992年,接待了台湾书商协会代表团来访,进行了交流活动,并到佛山市新华书店访问联欢。
1992年,协会协助总署在全省范围内征订《当代中国的出版事业》一书,共征订250册。
1993年5月25日至6月12日,组织会员单位10名负责人赴美国参加书展和考察。
1993年-1994年,协会组织开展优秀畅销书评选活动,并把评优与导销、导订结合起来,两年共评选出粤版优秀畅销书84种。有26种粤版图书经本协会向中发协推荐,被评为全国优秀畅销书。
1994年5月,协会组织举办“大蓬车流动书市”,先后在粤东三市开展巡回展销。
1994年底,协会组织本省书刊发行单位负责人法规培训,以学习《广东省书报刊市场管理条例》为重点,经考试合格的学员发给合格证书。
1994年-1995年,按照新闻出版署和劳动部的要求,我会与省新闻出版局、省新华书店联合组织对全省新华书店、外文书店、出版社和其他发行单位的发行员、发货员、仓储员共2517人进行“图书发行工人技术等级标准”业务理论和操作技能的培训和考核,合格人数2265人,合格率为90%。
1995年1月,协会组织在顺德陈村花市举办“迎春书市”。
1995年12月15日,协会召开第二届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新一届协会领导班子。何文光为会长,朱仲南、麦永勤、李慕开、李楚强、杨世华、汪爱云、肖正能、姜家修、张秀宽、符绩才、童自烈为副会长,肖正能兼秘书长。
1995年8月30日,协会与省新闻出版局联合在广州市举办广东出版系统第一期出版社编辑、市县新华书店经理岗位培训班。参加培训人数共80人。
1996年,协会建立了广东省书报刊发行基金,为开展活动提供了一定的经济保证。
1996年5月13日至6月1日,协会与省新闻出版局联合在广州市举办广东出版系统第二期出版社编辑、市县新华书店经理岗位培训班。参加人数共45人。
1996年7月9日至27日,协会与省新华书店联合在广州市举办第三期市县新华书店经理岗位培训班。参加人数共29人。
1997年3月6日,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厅、省新闻出版局在广州珠江宾馆联合召开“96广东文化艺术上山下乡工程总结表彰大会”。会上表彰了350个先进集体、81个积极分子、15个优秀组织奖。本协会获“优秀组织奖”。
1997年4月23日,首届“中国书刊发行奖”和“中国书刊发行双优单位”评选活动在北京揭晓。协会协助组织本省的评选活动,全省有4人获“中国书刊发行奖”,19家单位被评为“中国书刊发行双优单位”,受到新闻出版总署和中国书报刊发行业协会的表彰。
1998年1月,经常务理事会同意,何文光同志辞去会长职务,由省新闻出版局副局长廖小勉任会长。
1998年9月29日,协会和省新华书店联合在广州召开农村图书发行研讨会。
1999年11月11日,第二届“中国书刊发行奖”和“中国书刊发行双优单位”评选活动在北京揭晓。本省有2人获“中国书刊发行奖”,9家单位被评为“中国书刊发行双优单位”。
1999年底,出版社编辑室、发行部主任、市县新华书店经理岗位培训班结束。从1995年8月以来,共办培训班14期,参加培训总人数605人。其中:发行单位466人;出版单位(包括海南省新闻出版局委托培训44人);印刷单位35人;参加培训人员90%以上取得了新闻出版署颁发的“岗位合格证书”。
2000年1月19日,由省书报刊发行协会、省新华书店、广东新华发行集团公司主办的《南国书业》,被广东企业文化协会、省新闻学会评为“1999年度优秀企业报刊”。
2000年1月,协会与省店联合组织开展广东省新华书店系统创建文明行业活动。
2001年1月9日,《南国书业》被广东企业文化协会、省新闻学会评为“2000年度广东最佳企业报刊”。
2001年3月2日,广东省书报刊发行业协会第三届会员代表大会在广州海印宾馆召开,会议选举产生了第三届协会领导机构。会长:廖小勉;副会长:童自烈、辛朝毅;秘书长:辛朝毅(兼)、副秘书长:金若华。新华书店工作委员会同时也选举产生了领导机构:主任:童自烈;常务理事:童自烈、蓝美南、李炳钦、吴洤英、汪顺安。
2001年3月2日,协会三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在广州召开,会议讨论了本届协会的工作构想。
2001年8月,协会三届理事会第二次会议在阳江召开,会议汇报总结了半年来的工作。
2001年,协会开始参与省图批市场的管理。协会介入管理后,对入场经营的单位建立电脑档案,提高管理力度,严格把好图书送审关。
2001年7月,第三届“中国书刊发行奖”和“中国书刊发行双优单位”评选活动在北京揭晓。本省有3人获“中国书刊发行奖”,10家单位被评为“中国书刊发行双优单位”。
2001年,根据中发协要求开展市场营销研究征文活动,活动共收到论文10篇。
2001年,根据上级的要求,协会派出辛朝毅同志参与省委宣传部发起的全省文化产业发展调研工作,完成了《广东省新闻出版产业发展报告》的起草并参与了起草“广东省文化产业发展若干意见”的有关工作。
2001年,为适应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带来的市场变化,协会组织了一次“图书市场营销高级讲座”,来自本省21家出版单位及广州地区的图书发行单位共100多人参加了讲座。
2001年10月12日-28日,在“全省一致迎九运”活动中,协会与广州市体育协会等单位联合主办了“迎九运图书展销会”。
2001年10月25日-27日,协会与省新闻出版局印刷发行处合作,组织省市图批市场经营单位负责人在番禺举办了“广东省书刊批发单位法规学习班”。
2001年11月30日,协会与省版协合作举办“2001年度出版科学和图书市场营销研讨会”,研讨会的主题是“图书市场营销、出版战略与加入WTO”。
2001年12月,协会与广东省店联合印发《广东省文明书店考核评选办法》,同时在全省组织开展“广东省文明书店”考核评选活动。
2002年4月29日,协会与省新华书店联合发文,正式公布了“广东省文明书店”评选结果。28家新华书店获得“2000-2001年度广东省文明书店”荣誉称号。
2002年4月,协会制定了《广东省书报刊发行业协会财务管理制度》(草稿)。
2002年5月,协会组织出版社和图书批发市场的业务主管人员学习新颁布的《出版管理条例》,并进行考核。
2002年6月,协会与广东省新华书店制定了《广东省书报刊发行业创建文明行业活动办法》。
2002年6月,协会制定了《广东省广图图书批发中心有限公司管理制度》(试行)。
2002年10月1日-5日,协会与广州市版协联合主办了“2002羊城书展”。书展上提出的“支持正版,从我做起”的口号,在广州市青少年中反响较大。
2002年7月20日-24日,协会主办了第一届中南、西南片省级发行协会研讨会。
2002年,协会组建了非国有书业工作委员会,制定了《广东省书报刊发行业协会非国有书业工作委员会工作条例》(讨论稿)和《广东省书报刊发行业协会非国有书业工作委员会(民营书业委员会)行业自律公约》。
2002年,协会组织出版社和民营发行单位向连平县图书馆和三水市移民捐赠图书活动。
2003年1月11日-21日,协会与广州市版协共同举办“广州迎春图书展”。
2003年3月,协会三届理事会第五次会议在花都召开,总结了上年度工作,研究了新一年工作要点。
2003年4月-7月,协会组织省图书批发市场办公室和业户抗击“非典”,发放宣传单,喷洒消毒药水,搞好场内清洁卫生。“非典”期间,没有发生因灾情而影响正常营业的情况。
2003年5月,协会与广东人民社联合主办的省图书批发市场新增联发名阁1000多平方米的新场试业。
2003年,协会收集全省会员单位通讯资料,为中发协编写《全国出版单位名录大全》提供(广东卷)资料。
2003年9月,配合省新闻出版局组织开展“送书下乡献爱心活动”,并发动会员单位给贫困地区图书馆捐赠图书。
2003年10月10日,第四届“中国书刊发行奖”和“中国书刊发行双优单位”评选活动在北京揭晓。本省有3人获“中国书刊发行奖”,5家单位被评为“中国书刊发行双优单位”。
2003年9月,协会发出通知,组织开展“2002-2003年度广东省文明书店”评比活动。
2003年11月15日-23日,协会与广州市版协联合举办“2003羊城书展”。书展期间举办了“新世纪出版与传媒发展趋向高级论坛”。
2004年3月,协会组建了广东省民营书业委员会。
2004年3月11日-12日,协会与省新闻出版局联合在番禺举办“广东省民营发行企业发展战略研讨会”。会议审议并通过《广东省民营书业诚信公约》。
2004年4月,“广东省书报刊发行业文明单位”评审小组召开会议,评审出“2002-2003年度广东省书报刊发行业文明单位”10家,“省级精神文明窗口单位”3家。
2004年5月4日-7日,协会组织在广州珠江宾馆举办“2004广州教辅读物订货会及交流会”。
2004年9月,协会组织会员单位共32人到西欧8国考察。
2005年3月24日,协会在广州召开四届一次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新一届协会领导班子。会议推选杨世华为会长,马汉生、陈宝安、姚敬美、陈定方为副会长,杨瑞虎为秘书长,邵瑞慈为专职副秘书长,金若华为副秘书长。
本届协会对原来的按系统分工设立的专业委员会进行了改组,组建了按工作分工的4个专业委员会,即:“行业评审和维权工作委员会”、“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委员会”、“对外交流与会展工作委员会”、“信息交流和学术工作委员会”。专业委员会成员由有关理事单位组成。
2005年4月,协会组织会员单位参加中发协组织的“中国书业体制改革”征文活动,我省送审的3篇论文全部获奖。
2005年上半年,鉴于省图书批发市场的租约即将到期,协会经过多次实地考察,反复论证,并提请会长办公会议审议,决定省图书批发中心市场迁至五羊新城冠城大厦,并设立东晓路分场。
2005年5月,根据省民政厅将本年定为“广东民间组织自律与诚信建设年”的决定,协会发出了“关于开展自律与诚信建设活动的通知”,倡导行业自律与诚信经商。
2005年上半年,组织开展了2004-2005年“广东省书报刊发行业文明单位”考评活动,各会员单位积极参与活动。
2005年6月,协会收集全省会员单位通讯资料,为中发协编写《全国出版单位名录大全》提供(广东卷)资料。
2005年8月8日,协会与有关单位联合举办的我省第一期中级出版物发行员职业资格鉴定培训班开班,46名学员参加培训。
2005年9月,协会在广州召开会长及协会“评审和维权工作委员会”会议,会议对荣获“2002-2003广东省书报刊发行业文明单位”进行了复查,通过了对其中9家单位的认证;评选出“2004-2005广东省书报刊发行业文明单位”10家。
2005年10月,协会在广州召开会长及协会“评审和维权工作委员会”会议,一致同意推荐陈锦涛为“韬奋出版新人奖”的候选人。
2005年,协会参加《广东省文化产业示范基地认证管理办法》的起草工作,从实际出发,对文化产业示范基地的内涵、标准和评定办法等提出建议并得到采纳。
2005年11月,“2006南国书香节”在广州召开。协会作为协办单位,积极参与书香节的策划和组织工作,同时组织会员单位捐赠图书。
2005年11月17日,广东省图书批发中心的分场――东晓路海城图书批发市场开业。
2005年11月,协会组织在广东新华发行集团公司七楼会议室召开新图批市场招商大会。会议以抽签形式确定业主的经营摊位。
2006年12月5日,省新闻出版局发出《关于公布2004-2005年度“广东省书报刊发行业文明单位”的通报》,公布了入选2004-2005年度“广东省书报刊发行业文明单位”的10家单位。
2005年12月,协会与有关单位联合举办的第二期中级出版物发行员职业技能鉴定培训班(总第二期)开班,75名学员参加培训。
2006年初,协会在组织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起草了“十一五”发展规划初稿,交会长会议讨论。
2006年初,协会根据上级要求,推荐发行行业的专家10名,参与广东省中小学教材出版发行招投标评标工作。
2006年3月2日,协会四届二次理事会和会员代表大会在广州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新修订的《广东省书报刊发行业协会章程》;通过了免去姚敬美同志协会副会长、广东经济出版社为协会理事单位及毛世屏同志为协会副会长、林梧构同志为协会监事;通过了协会制定的“内部控制制度”和新修改的“财务管理制度”。
2006年3月,协会与有关单位联合举办的第一期初级出版物发行员职业技能鉴定培训班(总第三期)开班,59名学员参加培训。
2006年3月,广东省出版行业协会党委成立,发行协会党支部同时组建成立。
2006年4月,应台湾图书发行协进会的邀请,协会组织会员单位(15人)前往台湾考察。
2006年5月,协会与有关单位联合举办的第二期初级出版物发行员职业技能鉴定培训班(总第四期)开班,71名学员参加培训。
2006年上半年,协会组织会员单位参加中发协组织的“教材出版发行改革与中国书业的未来走向”征文活动,共收到应征论文8篇。
2006年6月,协会对会员进行重新登记,发放会员证。至6月底,重新确认的会员有178家。
2006年6月,协会收集全省会员单位通讯资料,为中发协编写《全国出版单位名录大全》提供(广东卷)资料。
2006年5月,协会与有关单位联合举办的第三期中级出版物发行员职业技能鉴定培训班(总第五期)开班,50名学员参加培训。
2006年6月,根据广东省广图图书批发中心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和省新闻出版局决定精神,广东人民出版社将所持广图公司的全部股权一次性转让给发行协会,发行协会成为广图公司的独资法人和主办单位。协会任命杨瑞虎同志为广图公司新任法定代表人。
2006年9月,根据新闻出版总署《关于新闻出版领域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实施方案》,制定了《广东省书报刊发行业协会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实施方案》。
2006年9月,协会发动会员单位积极参与中发协组织的“2006年度全行业优秀畅销书”的市场调查工作。
2006年12月,协会主办的省广图公司支出相关费用近40万元,解决了搬迁新场解聘人员经济补偿和补缴社保等历史遗留问题。
2006年12月底,协会组织省图批市场正式迁入五羊新城冠城大厦试业。
2007年1月,“教材出版发行改革与中国书业的未来走向”征文活动评选揭晓,我省向中发协推荐的8篇论文,其中有3篇论文被评为优秀论文,5篇评为良好论文。
2007年2月15日,协会在广东新华发行集团公司召开四届四次会长办公会议,研究了2006年工作总结和2007年工作计划等事项。
2007年3月,协会完成民间组织重新审核登记工作。
2007年3月,第三期初级出版物发行员职业资格鉴定培训班(总第七期)开班,51名学员参加培训。
2007年4月11日,协会在广东新华发行集团公司召开四届五次会长办公会议,研究了筹备召开四届三次理事会会议等事项。
2007年4月16日,协会在广东新华发行集团公司召开四届三次理事会会议,通过了协会“2006年工作总结和2007年工作要点”、“2006年财务决算报告”、“修改一般会员收费标准”、“建立协会有关内部管理制度”等议案。会议同意推荐刘凯同志为协会副会长候选人(接替退休的马汉生副会长),推荐郭广新、余旭皇为协会理事候选人;批准邵瑞慈同志的辞职请求,聘任叶青山为协会专职副秘书长。
2007年5月,我会根据省局的要求,组织了“中国文化产业创新奖”推荐申报工作,经过审核,最后推荐了深圳发行集团的“图书营销信息管理系统(简称:BIMS系统)”、深圳书城中心城“体验式书城 —— 全新的书城业态”2份申报材料给省局参加全国评选。
2007年8月,我会与中国图书商报联合广东省图书批发中心举办了“图书批发的现在与未来”论坛,共100多人参加。
2007年8月下旬,我会与省图批市场共同筹划组织了省图批市场开业仪式。省政协主席陈绍基等省市领导应邀出席了开业仪式。
2007年8月至11月,我会组织开展了“2006-2007广东省书报刊发行业文明单位考评活动”,共评出9家“2006-2007广东省书报刊发行业文明单位”。此外,申报复评单位22家,经复评22家继续保留“文明单位”称号。
2007年9月,我会经上级批准组织了一次俄罗斯、瑞典、芬兰书业考察活动。通过此次考察,开拓了视野,了解了国外发行企业的运作模式和先进管理经验,得到许多有益的启发。
2007年10月,我会根据省文改办通知,组织有条件的会员单位参加了“广东省第一批文化产业示范基地”评选申报工作。经会长办公会议研究,向省文改办推荐了四家单位参加省的评选,最终广东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功入选广东省第一批文化产业示范基地。
2007年10月,我会根据中版协、中发协通知,组织我省较有代表性的30家会员单位参加“诚信经营、优质服务”社店互评活动,最终,广东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广州购书中心、深圳出版发行集团公司等四家会员单位荣获“诚信经营,优质服务”称号。
2007年11月,“2007南国书香节暨羊城书展”在广州举行。协会作为民营展区主办单位之一,负责组织参展,参展的27家民营书店展位全部订满。
2007年11月,协会与有关单位联合举办的高级出版物发行员职业资格鉴定培训班(总第八期)开班,42名学员参加培训。
2007年12月,我会根据中发协民营书业工作委员会的要求,组织民营会员单位参加2007第二届民营书业评选工作,共推荐12家单位或个人参加12个项目的评选。学而优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属下的学而优童书坊获得“年度最佳儿童书店”奖项。
2007年12月中旬,我会与广东省图书批发中心于在恩平市联合举办了一期“广东省直图书批发单位负责人法规学习班”。省直图书批发市场(含五羊新城新场和东晓分场)120多家批发单位负责人参加了为期3天的法规学习。省版权保护联合会会长刘扳盛、广州市新闻出版局市场管理处副处长吴继生、广图董事长、协会秘书长杨瑞虎应邀为学员授课。
2008年2月20日,广州市越秀区政府常务副区长庄悦群,带领公安、交警、规划、配电等12个相关部门在省图批市场召开现场办公会,和协会领导及省图批公司领导共同研究市场面临的实际困难和解决办法。
2008年4月1日下午,我会在省新华发行集团7楼会议室召开了省发协四届七次会长办公会议,会议研究了协会2007年工作总结和2008年工作计划等事宜,审议协会2007年财务工作总结和聘请协会专职副秘书长、干事的意见。
2008年4月14日,我会在广东省发行集团七楼小会议室召开“第二届韬奋出版新人奖”候选人评审会,经会议充分讨论,与会代表一致通过了陈锦涛同志为省发协“第二届韬奋出版新人奖”候选人,并上报中版协。
2008年4月28日下午,我会在三水花园酒店召开了四届四次理事会议,16名理事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杨世华会长主持。会议认真审议了协会2007年工作总结,研究了协会2008年工作计划,审议协会2007年财务决算报告和增补张炽先同志担任协会监事的提案并提交会员代表大会审议。会议还审议四届三次会员代表大会七项议程和同意聘请程惠芬同志为协会新的专职副秘书长的决议。
2008年4月28日下午,我会在三水花园酒店召开四届三次会员代表大会,70名会员代表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我会副会长、省邮政报刊局局长陈宝安主持。会议通过了“2007年理事会工作总结及2008年工作要点”、“2007年财务决算报告”、“关于修改一般会员会费标准的提案”、“关于章程修改的提案”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协会理事会提出增补中国图书进出口公司总经理刘凯为协会副会长,广东粤合资产经营公司总经理郭广新、东莞市书香世家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董事长余旭皇为协会理事,惠州市新华书店总经理张炽先为协会监事的提案。在会议结束前陈宝安副会长宣读了“2006-2007年度广东省书报刊发行业‘文明单位’表彰通报”。并对荣获“文明单位”称号的单位颁发了奖牌。
2008年5月,我会发动会员单位积极参加“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与出版发行”征文活动评选结果揭晓,我会向中发协推荐了4篇论文,3篇已获奖,其中优秀论文2篇,良好论文1篇。
2008年5月12日下午,四川省汶川县发生里氏8级强烈地震,致使灾区人民遭受重大的生命财产损失。我会积极响应,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精神,迅速动员广大员工及省图批的各单位,抒救灾爱心、展爱国情怀,踊跃捐款,以实际行动投入抗震救灾工作,帮助灾区克服困难、战胜灾害、重建家园,至6月5日,省发协已筹集善款10788.3元。
2008年5月15日-6月30日,广东省书报刊发行业协会举办"07年广东书业问卷调查",就广东书业的基本情况及其对协会工作服务的评价和建议进行了问卷调查,秘书处根据问卷调查结果做《07年广东书业问卷调查分析报告》,为行业发展提供参考。
2008年6月,根据省民间组织局粤民间[2007]81号文制定有关管理制度的要求,按照省民间组织管理局提供的十一项内部管理制度范本,制定了协会十项内部管理制度(包括“协会民主选举制度”、“协会会员代表大会制度”、“协会理事会制度”、“协会监事制度”、“协会会长办会会议制度”、“协会理事会会议制度”、“协会财务管理制度”、“协会印章文件管理制度”、“协会重大活动备案报告制度”、“协会信息披露制度”、“协会法定代表人述职制度”)。
2008年7月25日—8月15日,我会秘书处完成了省委宣传部、省新闻出版局主编的《广东出版改革开放30年》一书中“发行业”部分书稿的编写工作,系统地介绍了我省书报刊发行业在改革开放30年中发展概况及发展特点。
2008年8月1日—8月31日,我会与广图联合举办“暑假图书优惠展销活动”,这是继“六一”少儿图书展销活动后,又一次大型图书展销。本次展销集中了数千种少儿读物以及各类适销读物,现场销售的图书均有八折以上优惠。
2008年8月13日上午,我会在省新华发行集团7楼会议室召开了省发协四届八次会长办公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省发协管理制度及聘请田思浩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的提案。
2008年9月9日,经过评委们的严格公正评选,由中国出版工作者协会主办、韬奋基金会协办的第十届“韬奋出版奖”正式评出。我会推荐的深圳出版发行集团公司总经理陈锦涛同志也获此殊荣。
2008年9月23-30日,我会杨世华会长专门指示,杨瑞虎秘书长专程召开了省图书批发市场消防会议,成立检查组,落实责任,组织了一次安全大检查,以吸取深圳龙岗区舞王俱乐部发生的特大火灾,事故造成多人伤亡的惨痛教训,消除安全隐患,提高了广大业户的防火意识。
2008年10月27日,我会杨世华会长、杨瑞虎秘书长和优秀论文获奖代表云浮市店叶汉贤出席在长沙召开的中国发协年会,受会长委托,杨秘书长在会上做了题为《改革协会体制,推进行业服务》的发言,广东发协率先进行改革的举措在会上引起强烈反响。
2008年10月25 -28日,“2008南国书香节暨羊城书展”在广州锦汉展览中心举行。本届书香节民营书店展销由广东省书报刊发行业协会承办,民营展区104个展位,被63家民营书店全部订满。本届书香节是参展民营企业最多、销售额最多的一次。
2008年11月16-21日,我会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深入开展学习和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推动国有书业的改革和发展,我会秘书处根据今年会员代表大会工作计划要求及会长办公会议精神,组织了15家会员单位到国内有代表性和影响力的江苏省发行集团和浙江省发行集团考察学习现代物流管理、连锁经营管理经验,让会员单位走出去,到同行中学习取经,以促进全行业科学发展。
2008年12月1日—5日,我会与有关单位联合举办2008年中级出版物发行员职业资格鉴定培训班(总第九期)开班,93名学员参加培训。
2008年12月18日,我会与广图共同为东湖街捐建一间社区书屋,省图批市场内的业户也积极响应,目前捐建工作已基本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