丘头镇
丘头镇原名崇义。
北魏太和十二年(488年),复置藁城县,为县治所。
北齐,置巨鹿郡,为郡县治所。
隋开皇初,郡废,大业三年(607年),县治所由崇义迁廉州旧治(现城区)。
明代时期,设丘头社。
清代时期,属崇岗营。
民国时期,属藁城区四区。
民国二十七年(1938年)4月,属藁城区抗日民主政府四区由崇义改为丘头。
民国三十六年(1947年)11月,藁城恢复原建制,先后属四、六区。
1949年后,先后为藁城县六、四区。
1953年7月,设丘头乡。
1956年6月,撤区并乡仍设丘头乡。
1958年8月,属幸福公社;同年11月,改属大同公社。
1961年5月,设丘头公社。
1984年1月,设丘头乡。
1985年8月,改置丘头镇。
1996年1月,丽阳镇并入。
行政区划2011年末,丘头镇辖13个行政村
丘头北乐乡南乐乡丽阳靳庄徐村曹家庄周家庄堤上东宽亭西宽亭桥板童家庄截至2020年6月,丘头镇辖13个行政村,镇人民政府驻丘头村。
丘头村南乐乡村北乐乡村东宽亭村西宽亭村桥板村童家庄村丽阳村靳庄村徐村村曹家庄村周家庄村堤上村地理环境位置境域丘头镇地处藁城区西南部,东与南营镇接壤,南与栾城区搭界,西邻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北接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岗上镇,行政区域面积54.21平方千米。
人口民族丘头镇
2011年末,丘头镇总人口47752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1.68万人,城镇化率35.2%。另有流动人口2300人。总人口中,男性23422人,占49.1%;女性24330人,占50.9%。总人口中,以汉族为主,达47320人,占99%;少数民族人口占1%。2011年,人口出生率12.8‰,人口死亡率6.63‰,人口自然增长率6.17‰。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千米708人。2017年末,丘头镇常住人口为69452人。
截至2018年末,丘头镇户籍人口有54159人。
经济综述2011年,丘头镇财政总收入1.04亿元,比上年增长16%。从各主要税种看,其中国税完成6126万元,地税完成4274万元。人均财政收入2176元,比上年增长18%。农民人均纯收入9701元。
2018年,丘头镇有工业企业211个,其中规模以上28个,有营业面积超过5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商店或超市20个。
农业2011年,丘头镇实现农业总产值4.34亿元,农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的6.5%。
丘头镇粮食作物以小麦、玉米为主。2011年,丘头镇生产粮食5.4万吨,人均1130.8千克,其中小麦2.52万吨,玉米2.87万吨。主要经济作物为蔬菜。2011年,蔬菜种植面积2.43万亩,其中发展设施蔬菜6300亩,总产量13.7万吨,主要品种有白菜、萝卜、黄瓜、西红柿等,其中白菜3.5万吨,萝卜2.37万吨,黄瓜0.87万吨,西红柿2.32万吨。
丘头镇畜牧业以饲养生猪、奶牛、羊、家禽为主。2011年,丘头镇生猪饲养量4.42万头,年末存栏3.29万头;奶牛饲养量0.71万头,年末存栏0.46万头;羊饲养量0.44万只,年末存栏0.28万只;家禽饲养量125万羽。2011年,大型农业机械2200台(辆)。
工业丘头镇以化工、机械加工、食品加工、塑料加工为主。
201l年,丘头镇工业总产值达到52亿元,工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的78.8%。实现工业增加值23.8亿元,比上年增长16.8%。
商业2011年末,丘头镇有商业网点682个,职工3860人。2011年,社会商品销售总额达8.3亿元。城乡集市贸易成交额2.1亿元。
金融业2011年末,丘头镇境内金融机构各类存款余额5.8亿元,各项贷款余额2.4亿元。
社会教育丘头镇
2011年末,丘头镇有幼儿园3所,幼儿教学点6个,在园幼儿1073人,专任教师50人;小学10所,在校生2670人,专任教师183人,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100%;初中2所,在校生992人,专任教师108人,初中适龄人口入学率、小升初升学率、九年义务教育覆盖率均达100%。201年,丘头镇财政预算内教育经费1862.3万元,比上年增长5.5%。预算内教育经费(包括城市教育费附加)占财政总支出的比例为43.8%,比上年提高了8个百分点。
文体2011年末,丘头镇有镇文化站1个,村级文化活动中心13个,各类图书室8个,藏书6万余册,音乐、美术书法、摄影及文学业余创作队伍达120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徐村石阁老墓、靳庄商代遗址2处。2011年末,学校体育场2处。13个村全部安装了健身器材,经常参加体育活动的人员占常住人口的25%。
医疗2011年末,丘头镇有各级医疗卫生机构39个,其中镇卫生院1个,村级卫生室13个,门诊部25个;病床180张,每千人拥有医疗床位27张;固定资产总值380万元。专业卫生人员120名,其中执业医师15人。2011年,医疗机构(门诊部以上)完成诊疗1.9万人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98%。
社会保障2011年,丘头镇有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户数9户,人数12人,支出40.5万元,月人均281.9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户数416户,人数973人,支出137.55万元;农村五保供养38人,支出19.25万元;集中供养率74%,比上年增长30%;农村临时救济102人次,支出2.32万元;农村医疗救助159人次,支出18.99万元;民政部门资助参加合作医疗991人次,支出4.955万元;国家抚恤、补助各类优抚对象367人,抚恤事业费支出2586万元;其中烈属30人,复员军人52人,参战军人7人,伤残军人20人,60岁以上退役士兵258人;社会福利费573万元;民营敬老院1家,床位30张。社区服务设施13个,全部建成社区服务中心。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238万人,参保率98%。
基础设施邮政电信
2011年末,丘头镇有邮政支局1个,报纸、期刊累计发行32万份(册)。电信企业3家,电话交换机总容量1万台,固定电话用户0.2万户;移动电话用户3.5万户,宽带接入用户0.5万户。
供电
2011年末,丘头镇有35千伏变电站1座,厢式变电站主变压器2台,容量20000千伏安,10千伏出线4路。
园林绿化
2011年末,丘头镇栽植树木3.9万棵,绿化面积1.3公顷。
交通丘头镇境内有省道石家庄外环线、新赵线、县道马山线穿过,乡级公路4条,总长16.261千米。2011年末,镇区开通了4条公交线路,直达省会石家庄市。公交车日发客运汽车140班次,日均容量4000余人次。
文化地名由来丘头镇因镇人民政府驻丘头村而得名。